2018年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聘用通知(吉林)

发布时间:2018-10-26 09:21:20在线客服:

   2018年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聘用通知(吉林)

  2018年10月26日讯:依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说明》(人字〔2017〕10 号)和《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东地农字〔2017〕38号)的文件精神,根据院里下达我所的岗位指标,并结合我所岗位聘用实际情况,启动2018年度岗位聘用工作。

  一、任职条件

  本次聘用分科研系列、支撑系列和职员系列岗位,各系列各级别岗位任职条件(见内网通知附件1“2018年度岗位任职条件”)。

  二、岗位申请

  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填写并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见内网通知附件2-4),按规定要求行业资格认证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岗位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岗位聘用申请表》提交人事教育处(本次岗位聘用申请材料须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请使用本次发布的岗位聘用申请表的最新版本,且不得擅自变更申请表格式,如使用以前版本及擅自变更申请表格式,一概退回,不予受理;长春园区职工统一发给苑春宇,哈尔滨园区职工统一发给孟芳芳,联系方式见下方),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16:00,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

  三、竞聘程序

  1.资格审查。人事教育处负责对应聘人员基本资格进行核查,科研计划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相应成果产出进行核查,财务管理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相关课题经费进行核查,其他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相关条件进行核查。

  2.竞聘答辩。需要答辩的岗位申请人应就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科研情况(或主要工作业绩)、工作设想等以PPT形式报告,个人报告时间10分钟,岗位聘用委员会成员提问5分钟。具体答辩人员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岗位聘用评议。由设岗招聘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答辩情况(或提交的竞聘材料),依据各系列各级别岗位的任职条件,对申请人的道德品质、创新能力、敬业精神、科研成果(或主要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议,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通过后,可推荐为拟聘推荐人选。

  四、择优聘用

  1.根据设岗招聘委员会意见,所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2.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3.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特别注意

  1.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的要求,为规范岗位等级聘用秩序,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从2017年起我所岗位聘用实行有限次竞聘;连续申请竞聘高一等级岗位2次未成功人员,需停止1次后方可再次竞聘。

  2.根据《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6〕2号)规定,对科技岗位中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有限期聘用。对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实行“非升即止”政策,即在副研究员岗位、研究员四级或三级岗位聘用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在此期限内未能竞聘到研究员四级、三级或二级岗位的,原则上不得再竞聘研究员四级、三级或二级岗位。

  3.岗位任职条件中,成果(除科技奖励外)只统计第一完成人的部分(论文包括通讯作者)。其中,论文涉及共同第一作者与共同通讯作者情况时,以数字1除以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数量,所得结果计入岗位申请人文章总数。

  4.为更好地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对外学术交流、科研项目争取等工作的开展,从2018年起试行,在科研岗位中设立青年研究员和项目副高岗位。青年研究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任职基本条件与岗位研究员晋升基本条件相同。项目副高任职基本条件与岗位副高晋升基本条件相同。青年研究员、项目副高竞聘与岗位研究员、岗位副高竞聘同期进行,申请人需提前选择参与哪种岗位竞聘(可同时选二者),均需现场进行答辩竞聘。岗位研究员和岗位副高竞聘结束后,在申请青年研究员和项目副高的申请人中由岗位聘用委员会再次进行投票,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同意,方可确定拟聘推荐人选。申报前请申请人详细阅读并了解《青年研究员和项目副高管理暂行办法》。(《青年研究员和项目副高管理暂行办法》请登录所内网,长春园区职工点击我所网站右下方进入内网-规章制度-人事教育处查看,哈尔滨园区职工点击我所网站左侧农业技术中心-左侧进入内网-规章制度-人事教育处查看)

  5.其他特殊情况由设岗招聘委员会和所班子讨论研究。

  六、联系方式

  1.长春

  联系人:苑春宇

  联系电话:0431-85542261

  电子版接收邮箱:yuanchunyu@iga.ac.cn

  2.哈尔滨

  联系人:孟芳芳

  联系电话:0451-86602949

  电子版接收邮箱:mengff@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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