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2、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
(1)两个总特征: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2)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3)五对基本范畴:原因和结果、现象和本质、必然和偶然、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补充: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3、注意:
(1)辩证法的特征和规律不能混淆。
(2)辩证法的五对范畴要记牢,运动与静止、绝对和相对不是。
(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高频单选题,必须牢记。
4、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两者的对立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普遍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主张普遍联系的观点,而形而上学则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的,或只承认事物的外部联系而否认其内部联系。
第二,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主张发展变化的观点,而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发展变化,至多只承认事物的量变。
第三,全面观点和片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的观点,而形而上学则片面地去观察、研究问题。
第四,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