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7:行政诉讼的概述

       一、行政诉讼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二、行政诉讼VS行政复议。

  1、自由选择。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

  2、复议前置

  (1)自然资源权益的确权纠纷;(2)纳税争议。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原则

  (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辩论原则

  (7)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原则

  (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原则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9)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