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企业组织、国家机关。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2、行政法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行政主体法;
第二部分是行政行为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第三部分是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行政监督的另一方面就是给相对人法律上的救济,所以也叫行政救济法。
3、缺乏统一完备的实体法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