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04:法的分类

  1、根据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1)成文法:是否以书名号法典形式出现。(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成文法:英国宪法。

  2、根据地位效力制定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1)根本法:地位最高、制定程序最严格(举例:宪法)

  (2)普通法:除了宪法之外的法律。(举例:刑法、民法等)

  3、根据法的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1)实体法:内容是权利和义务。(举例:民法)

  (2)程序法:跟流程相关的法律。(举例:三大诉讼法)

  4、根据适用范围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1)一般法:适用范围。(举例:劳动法)

  (2)特别法:适用范围。(举例:劳动合同法)

  (3)适用:优先用特别法再用一般法

  5、根据制定的主体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1)国内法:制定主体在国内。(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国际法:制定主体是各个国家和地区。(举例:巴黎协定)

  6、根据研究和保护的利益不同分为:公法和私法。

  (1)公法: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与老百姓之间的关系。(举例:行政法)

  (2)私法:民与民之间的关系。(举例:民法)

  7、易错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要去看名字和书名号里面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