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二、VS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具体的人或者物。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犯罪对象。(例:偷越国境罪)
三、分类:
1、一般客体:一切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体。
2、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
3、(补充)刑法分则包括: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4、直接客体:某一犯罪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直接反映该种犯罪行为所侵害利益的社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