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非机动车、行人损害。
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
1、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
2、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碰瓷)
二、机动车之间:过错责任。
三、其他情形(车在谁手里谁赔,谁有错谁赔)。
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谁使用谁赔。
2、拼装车或报废车侵权责任: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盗窃、抢劫或抢夺机动车侵权责任:
(1)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2)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