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动物。
1、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2、责任主体:饲养人或管理人。
3、免责事由:
(1)烈性犬——无过错责任、没有免责事由;
(2)没有安全措施的动物——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减轻);
(3)有安全措施的动物——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免责)、受害人重大过失(减轻)。
二、动物园动物。
1、归责原则:过错推定。
2、责任主体:动物园。
3、免责事由: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
三、补充:第三人逗狗。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