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71: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一、一般动物。

  1、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2、责任主体:饲养人或管理人

  3、免责事由:

  (1)烈性犬——无过错责任、没有免责事由;

  (2)没有安全措施的动物——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减轻);

  (3)有安全措施的动物——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免责)、受害人重大过失(减轻)。

  二、动物园动物。

  1、归责原则:过错推定。

  2、责任主体:动物园。

  3、免责事由: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

  三、补充:第三人逗狗。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