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份责任。
两个以上责任人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共同承担同一责任,请求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的主体承担责任,但每一责任人仅就自己的份额承担最终责任。(对外连带,对内有份额分担)
3、不真正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共同承担同一责任,请求人可以请求部分主体承担责任,但仅有一个责任人最终承担全部的责任。(对外连带,对内无份额分担)
4、补充责任。
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就同一责任共同对请求人承担,但对外先由第一顺位的责任人承担,仅在第一顺位的责任人无力赔偿时,才由第二顺位的责任人补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