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2:婚姻的效力

  一、无效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2、宣告机关:人民法院

  3、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二、可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VS欺诈)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2、撤销机关:人民法院

  3、撤销后果: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4、除斥期间:1年

  (因胁迫的自胁迫终止之日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隐瞒重大疾病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