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31:抵押财产的转让与流押流质条款

  一、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转让。

  例:甲欠乙100万,甲(红木家具)做抵押,乙为抵押权人,甲把红木家具卖给了丙。

  1、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2、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3、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流押条款与流质条款。

  1、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例:甲借乙10万,并将价值500万的房子抵押给乙,约定:如果甲还不上钱,房归乙。(×)

  2、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