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役权。
(1)产生原因:意定(基于合同约定)。
(2)属性:独立的用益物权。
(3)是否有偿:一般有偿。
(4)限度:可约定使用程度。
2、相邻权(相邻关系)。
(1)产生原因:法定(基于法律规定)。
(2)属性: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延伸,不是独立的物权种类。
(3)是否有偿:无偿。
(4)限度:最低限度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