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8:地役权

  1、地役权。

  (1)产生原因:意定(基于合同约定)。

  (2)属性:独立的用益物权

  (3)是否有偿:一般有偿

  (4)限度:可约定使用程度。

  2、相邻权(相邻关系)。

  (1)产生原因:法定(基于法律规定)。

  (2)属性: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延伸,不是独立的物权种类。

  (3)是否有偿:无偿

  (4)限度:最低限度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