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发布时间:2021-04-17 11:50:33在线客服:

  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考试公告(95人)》已于2021年4月17日发布,本次济宁任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1年4月22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出具并提供。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任城区生源或在任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任城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具有5年以上任城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定向岗位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任城区常住户口(2021年4月22日前落户)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符合《关于印发<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4月22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职位表

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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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山东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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