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9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9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5人)》已于2019年7月24日发布,本次合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合肥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5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硕士学位(本科学历)”指具有硕士学位和本科学历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19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6:00 笔试时间: 2019年9月7日(周六) 上午9:00--11:00科目1 下午14:00--16:00科目2 考试科目:见附件 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19年安徽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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