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15:46:57在线客服:

   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公告

  2018年11月1日讯:为做好海珠区龙凤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工作职责:

  1、指导普查员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2、对企业、机关、社团、个体工商户等开展实地上门调查工作,回收调查报表;

  3、对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录入、上报;

  4、完成区统计局和街道经普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有会计或统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同等条件下,熟悉本辖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一定抗压能力,能接受加班;

  3、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特别是Microsoft Excel)和智能手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31日至 2018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人事部门(工业大道北60号三楼综合档案室),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按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本次工作属于短期性工作,我街将与本次招聘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半年。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包干(含单位与个人部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结束后不进行续聘。

  五、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龙凤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龙凤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新版).xls
文件类型: .xls cca9f6dccbb7fe3cd15be6e9197b75de.xls (2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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