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15:45:41在线客服:

   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2018年11月1日讯: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3名,其中2名主要从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工作,检查督促房屋出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开展出租屋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1名主要从事街道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及其他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出租屋管理员2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优先录取。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6、身体状况良好,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二)劳监协管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3、国家承认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劳动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政治思想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6、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身体状况良好,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三)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违法记录;

  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高等学校(含成人教育、自考)法律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5、身体状况良好,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加班的工作任务;

  6、已经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赤岗街道办事处(海珠区下渡路128号)213室,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84458807。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学历(位)证书、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等。填写《赤岗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

  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考核合格后,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赤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赤岗街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78f6157ebcede8fdfbf82c9560e261f6.doc (31.00 KB)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