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8年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8年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名)》已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本次枣庄峄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需要的各种证明需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十一)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18年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17年山东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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