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青岛市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时间:2011-09-20 23:10:09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1青岛市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青岛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9月20日讯: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41人。(具体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户籍不限)。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表)。

  4、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8日—9月29日

  报名地点:城阳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太阳城商场南侧)

  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学历证书、网上学历确认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聘书和资格证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背面写姓名);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2011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或2010年青岛市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领取笔试准考证:2011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领取地点:城阳区卫生局一楼大厅(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太阳城商场南侧),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2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的相关事宜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

  1、考查内容

  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仪表仪态等相关内容。

  2、确定面试人员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所有岗位均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成绩当天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3、公布总成绩

  笔试、面试加权汇总出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和体检相关事宜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和考核采取统一组织的方式。体检结果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六)自主选择单位

  体检合格者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单位的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并会同各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几点说明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者不得入场。

  3、招聘过程中,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空缺,空缺名额从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进行递补。

  4、整个招聘过程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5、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均通过青岛城阳人才网进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6、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聘用后落户问题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执行,即: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不具有城阳区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招聘单位签订同意执行以上规定的承诺书。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青岛城阳人才网网址:

  咨询电话:0532-87968697,监督电话:0532-87866563

  附件:1、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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