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济宁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时间:2012-02-04 10:32:06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2济宁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济宁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2月4日讯: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经邹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为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委托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济宁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系邹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邹城市政府办公室,由邹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主要职责是:在邹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承担农产品生产、加工到市场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政府性食品安全监管检验任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服从领导,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具备与食品或化学成份相关的色谱质谱分析基础,从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或其相关分析,熟练操作气相色谱(GC)、高效液相色谱(HPLC)、气质联(GC/MS)、液质联(LC/MS/MS)者优先;具备微生物分析基础,熟练操作荧光定量PCR仪者优先;

  3、从事食品检验一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成绩相同优先聘用。

  4、2000年至2011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生源毕业生(不含已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于2012年2月16日-2月22日,持报名表、毕业证、报到证(已就业毕业生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分配介绍信)、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证者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如本人单独立户的,需同时持父母户口簿)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片4张,到济宁市洸河路16号鲁南质检中心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803室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12365jn.cn

  联系人:李雪、李娜

  联系方式:0537-3291026.

  为保证择优录用,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试题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3、考核体检政审。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特困考生、应届大学生应征入伍考生、“省优”考生、定向(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村官)考生、独生子女考生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工作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递补。

  4、聘用。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整合归并专业拟聘用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所招聘单位性质列编,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附件:1、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拟招聘岗位计划设置表.doc

  2、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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