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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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1、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
2、转化犯: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财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3、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质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小口诀: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抢。
4、既遂标准:劫取财物or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
2.(单选题)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盗取丙的现金3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甲和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3.(单选题)不属于抢劫罪加重情节的是( )
4.(单选题)葡萄种植户胡某因赌博欠下赌债,以承包徐某家一块地为由请徐某吃饭,并将其灌醉,然后扶徐某到无人处,将徐某的钱包(内含人民币10000元)拿走,胡某的行为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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