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是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嘉兴市主城区。作为南湖区政府重大民生建设项目,被列为省“千项万亿”项目和市“551”工程。医院占地94.5亩,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核定床位800张。
医院科室设置齐全,全院设门诊部、急诊科、心血管内科等24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在筹建期,完成临床专科和相关配套科室建设,建成胸痛、创伤、卒中三大中心。
医院配备超高端螺旋CT,1.5T核磁共振,高压氧舱,DSA,彩超,电子内镜,各类腔镜等先进医疗设备,并配备杂交(复合)手术室。同时,通过引进、招聘、培养和柔性流动等方式,加快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拟建设成为一家集临床医疗、健康保健、康复急救、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并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标准、规模和效益。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7个,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10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学科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创伤中心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在三级综合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
2 |
老年骨关节病诊治中心 |
1 |
外科学 |
|||
3 |
泛血管疾病管理中心 |
1 |
内科学 |
|||
4 |
眼病治疗中心 |
1 |
眼科学 |
|||
5 |
消化病诊治中心 |
1 |
内科学 |
|||
6 |
老年医学中心 |
1 |
内科学 老年医学 |
|||
7 |
其他临床医技科室 |
4 |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学 |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科研/学术成果、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在报名前具备资格。
(五)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符合下列相应的要求之一:
1.近5年内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SCI论文影响因子2.0及以上1篇;
2.近5年内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中华级论文2篇(含论著1篇);
3.近5年内以主要完成人参与本专业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或获批省部级成果奖1项(排名前3);
4.近5年内主持本专业市厅级(A类)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完成人获批市厅级成果奖1项。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八)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部分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5年12月31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支持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优厚,具体面议。
(二)购房补贴、科研经费等待遇
符合条件的由区财政提供购房补贴30-80万元、奖励金40-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特别优秀者另议。【具体执行参照《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南湖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发〔2023〕10号)】
(三)其他待遇
1.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2.职称评聘、人才计划选拔上给予优先推荐。
3.根据相关政策,协助人才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结合招聘单位实际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截止年底,未开考的岗位、未聘用合适人选的岗位,将相应取消招聘计划(不另行发布取消招聘计划信息)。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需本人签名、有电子证件照)、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个人简历及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校样稿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的扫描件;SCI文章需同时提供正规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扫描件;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7)已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
(8)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码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考试当天应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结合招聘单位实际及岗位用人紧急程度,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通知并适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人员,报到时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书,无法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为报备员额制事业编制,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国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布,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0573-82076067
监督电话: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0573-82838369。
附件:附件1:报名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xls.xls (32.5 KB)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原始标题: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5/5/22/art_1229282737_5522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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