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19:59:31在线客服:

  为满足我区部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含金华市金东区中医院、金华市金东区妇幼保健院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

  4.性别、户籍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6月7日。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6月7日。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内的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本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6月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预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线上预报名。2025年5月26日8:30至5月30日17:30。报考人员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报名期间,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及时告知考生。

  2.现场报名。2025年6月7日上午8:30-12:00。地点在金漪云蝶中心智慧二楼展厅(2025“漪起来”大型招聘暨青春嘉年华现场,推荐乘坐金义东轻轨至塘雅站,出站后有免费接驳车,如选择自驾可导航搜索金华市环湖路晴翠丘公交站)。

  每名报考人员均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考生可直接参加现场报名,也可先进行网上预报名,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线上预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到金漪云蝶中心智慧二楼展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6月7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报名考生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附免冠一寸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研究生学历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在相关单位工作期间社保缴费记录以及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并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弃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报名表经加盖公章后,作为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到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一旦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金东区实验小学(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398号)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者,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则解除聘用合同。“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在任何环节发现并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用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岗位聘任。

  3.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结果公布、递补人员公示、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咨询电话: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系统党委0579-82176592。

  5.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招聘过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应当提供确切证据,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85065。

  附件:附件2:报名表.docx.docx (17.6 KB)

  附件: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x.xlsx (14.8 KB)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原始标题:2025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5/5/21/art_1229318569_4227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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