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黔东南天柱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特聘农技人员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7 13:28:51在线客服: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制,解决乡村振兴和农业生产工作中科技支撑、产业转型和人才短板等问题,天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德修养,自觉遵守党的法律法规;

  2.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农技推广事业,有奉献精神和责任心,协调能力强。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4.应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特长。

  6.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对于乡土人才不作学历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科研单位除外)。

  (4)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职责

工作

地点

招聘人数

聘期

待遇

岗位

条件

1

特聘农技员

负责高酿水稻基地管理、技术

高酿镇高酿村

1

6个月

2000元/月

吃苦耐劳,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需长期在基地。

2

特聘农技员

负责渡马镇稻油轮作基地管理、技术

渡马镇新民村

1

10个月

2000元/月

吃苦耐劳,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需长期在基地。

3

特聘农技员

负责病虫害监测点清虫、维护,每个监测点每月需要工作4天。

高酿镇、蓝田镇、远口镇、白市镇、凤城街道

5

10个月

500元/月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农业。

4

动物防疫员

负责生猪屠宰场的检疫工作

凤城街道

1

12个月

1200元/月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生猪屠宰。

5

动物防疫员

负责生猪屠宰场的检疫工作

凤城街道

1

12个月

1200元/月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生猪屠宰。

6

动物防疫员

负责动物疫病防控采样工作

全县范围内

1

10个月

150元/天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四、招聘人员任务

  1.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提供技术帮扶。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植水平。

  3.承担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与服务。

  4.需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指导。

  5.具体工作任务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5年5月30日前在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现场报名,并填写《天柱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与面试。用人单位根据特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面试同时进行。

  3.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人选。

  4.签订合同。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并颁发特聘证书。

  六、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天柱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定期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协议。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和监督电话:0855—7557033

  联系人:王兴炷  

  本次招聘政策由天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天柱县2025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xls.xls (17.5 KB)

  天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原始标题:天柱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特聘农技人员招募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505/t20250516_87882865.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