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诚聘四海英才招聘公告
1952年建校
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作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立校以来,南航与祖国同前进、与行业共发展,与时代同频共振。进入新时代,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大力推进“人才荟萃行动”,统筹开展“五十百千人才工程”,着力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和矢志不渝地服务江苏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热忱欢迎和期待海内外优秀青年学子投身祖国航空航天民航事业,为建造国之重器、培养国之栋梁贡献力量。南航也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学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期待大家与我们携手前行、共谱华章!
二、引聘对象及待遇
(一)长聘岗位
1.长聘教授1岗
在研究领域有高深的学术造诣,长期以来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就的大师级学者。
2.长空领军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科学素养和攻关领导力,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带领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进入世界一流学科的能力。
3.长聘教授2岗
具有扎实学识,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或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上做出重大贡献;在学科建设上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4.长空英才
具有博士学位,在正高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已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教学科研水平,在“长空英才”培养期内有望达到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水平。
5.长聘教授3岗
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
年薪(万元) |
住房补贴(聘期内)(万元) |
工作启动基金 (万元) |
引聘待遇 |
长聘教授 1岗 |
≥125 |
按需支持(一人一议) |
1.正高职称、事业编制、博导资格; 2.单列博士增配名额; 3.支持组建创新团队,优先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 4.基础年薪不含学院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 5.为子女提供从“幼小初”一体化优质教育资源。 |
|
长空领军 |
≥100 |
|||
长聘教授 2岗 |
≥80 |
|||
长空英才 |
≥70 |
200-250 |
200-300 |
|
长聘教授 3岗 |
≥60 |
200 |
100-300 |
(二)青年拔尖人才
1.长空之星
博士毕业两年以上,应达到学校正高岗位教学科研水平或在副高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在“长空之星”培养期内有望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教学科研水平。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2.长空托举
具有博士学位,应达到学校副高岗位教学科研水平,在两个培养期内有望晋升长聘教授岗位或者获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
年薪 (万元) |
住房补贴(聘期内)(万元) |
工作启动基金 (万元) |
引聘待遇 |
长空之星 |
45 |
80-120 |
50-150 |
1.相应职称、事业编制、博导资格; 2.所列待遇不含学院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等; 3.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或单身公寓租住; 4.为子女提供从“幼小初”一体化优质教育资源。 |
长空托举 |
35 |
50-60 |
20-50 |
(三)常规师资岗位
1.教授/研究员/上岗研究员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教授(或相当职称者),已达到正高岗位学术水平,拥有高水平的教学科研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副教授/副研究员/上岗副研究员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已达到副高及以上岗位学术水平,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讲师/长空博士后
具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
工作待遇(万元) |
工作启动基金 (万元) |
引聘待遇 |
|
工科 |
文理科 |
|||
教授/ 研究员/ 上岗研究员 |
≥40 |
≥20 |
≥10 |
1.副高及以上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所列待遇不含学院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奖励资助。 3.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或单身公寓租住。 4.为子女提供幼儿园、小学到初中一体化优质教育资源。 |
副教授/ 副研究员/ 上岗副研究员 |
≥30 |
6-10 |
3 |
|
讲师/ 长空博士后 |
22-24 |
-- |
3 |
注:上述工作待遇含住房补贴。
(四)全职博士后岗位
1.引聘对象
科研博士后:依托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研究任务需求招收,从事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外籍博士后:依托有科研项目和经费的团队,招收优秀外籍博士毕业生。
2.引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学兼优,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博士后所需研究工作。
(3)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不超过35周岁。
3.设站学科
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网络空间安全共1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4.相关待遇
全职岗位 |
薪酬 |
其他政策 |
生活保障 |
科研 博士后 |
学校提供基础年薪24万元(不含学院或团队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等) 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延期待遇可由学校承担一年,标准为24万/年。 |
1.科研博士后在站满1年可参加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单列; 2.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专项获资助者可按程序聘为讲师/长空博士后,国家和学校待遇叠加发放。 |
1.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单身公寓租住; 2.科研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子女入学入托等福利。 |
外籍 博士后 |
5.其他政策
(1)学校常规师资岗位优先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博士后中选拔;学校专职科研岗位优先从博士后中选拔。
(2)学校支持博士后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基金项目/人才计划,以及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
(五)专职科研人员
1.岗位设置
专职研究员:应为国内高校、研究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海外高校、研究机构助理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拥有独立完成科研任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专职副研究员:应为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海外高校、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后;具有良好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
专职助理研究员:应为高校、研究机构的博士后,或优秀博士生;具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研究助理:校聘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项目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相关待遇
岗位 |
薪酬 |
其他待遇 |
生活保障 |
专职研究员 |
一人一议,按照相应岗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由学校、学院和设岗单位共同承担。 |
1.国家级科研机构聘用的专职研究员、专职副研究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其他单位聘用的专职研究员、专职副研究员、专职助理研究员、校聘研究助理为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以非事业编制方式聘用。 3.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任职情况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
1.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可租住公寓,按照学校《青年教工公寓管理办法》(校资字〔2018〕11号)及相关政策执行。 2.可享受节日慰问、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
专职副研究员 |
|||
专职助理研究员 |
|||
研究助理 (校聘/项目聘) |
3.其他政策
(1)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如达到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可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常规师资岗位优先从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
(3)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在聘期内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或获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资助的,可申请准聘长聘体系的相应教师岗位。
(六)境外教师
引聘对象:教授、副教授及讲师(或相当职称者)。原则上所有学位须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熟练使用英文讲授课程。全职在校一年及以上从事专业领域研究。
相关待遇基本标准一览表
岗位类别 |
年薪 (万元) |
其它 |
|
特聘教授 |
≥54 |
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并依规缴纳社保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同时在校内享受2000元/年医疗补助。 |
|
教授 |
≥42 |
||
副教授 |
≥35 |
||
讲师 |
≥26 |
三、招聘学科及联系方式
单位 |
涉及学科 |
联系方式 |
航空学院 |
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联系人:张老师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联系人:王老师 |
自动化学院 |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
联系人:刘老师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联系人:席老师 |
机电学院 |
机械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联系人:李老师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核科学与技术 |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cailiaoxueyuan@nuaa.edu.cn |
民航学院 |
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及其他电子、信息类学科和土木工程智能建造相关方向 |
联系人:鲁老师 |
数学学院 |
数学、统计学 |
联系人:戚老师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经济学 |
联系人:周老师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法学、公共管理 |
联系人:刘老师 |
艺术学院 |
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
联系人:丁老师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 |
联系人:吕老师 |
航天学院 |
光学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
联系人:谢老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 |
联系人:李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联系人:曹老师 |
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 |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86-519-88970604 E-mail:L.niu@nuaa.edu.cn |
|
物理学院 |
物理学及光电信息材料学科 |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6-25-52113853 E-mail: nuaayurong@126.com |
集成电路学院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及其他集成电路学科相关方向 |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86-25-52118206 |
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其他电子信息类学科智能相关方向 |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86-25-84896885 |
国际前沿科学研究院 |
水伏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数字科学与智能技术、先进材料科学与器件技术(学科方向: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物理学)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5-84896467 |
体育部 |
体育学 |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6-25-52112463 |
分析测试中心 |
透射电子显微学、分析测试表征技术等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86-25-52111606-分机243 E-mail: cma_office@nuaa.edu.cn |
综合能源研究院 |
飞行器综合能量管理、多能源混合推进、清洁能源转换与储能、二氧化碳捕集与资源化利用 |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86-25-84890119 |
直升机研究院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旋翼飞行器为主)、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6-25-84891892 |
公共实验教学部 |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86-25-52113587 E-mail:xqynuaa@nuaa.edu.cn |
四、应聘方式
1.师资聘岗位者推荐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教师招聘系统(jszp.nuaa.edu.cn),注册登录后使用(操作指南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aqB2T4XpchUrK7tQH95b_g,使用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人员:17712822011。政策相关问题可联系人事处李老师:025-84895923,或咨询应聘学院办公室主任)。
2.应聘外籍教师岗位者请填写《外籍教师应聘申请表》(请至http://rsc.nuaa.edu.cn/2015/1203/c14711a20415/page.htm载),发送至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
3.应聘博士后岗位者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请至http://bsh.nuaa.edu.cn/xgbg/list.htm下载),发送至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
4.应聘专职科研岗位者请登录网站查看(https://rsc.nuaa.edu.cn/7342/list.htm),详情可可咨询学院办公室主任。
5.以上岗位全年招聘。
五、人事处联系方式
类别 |
联系人 |
地址、网址 |
长聘岗位 |
人才科:李老师、谈老师 +86-25-84895923 rencai@nuaa.edu.cn |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 号,210016 人事处网址:ht://rsc.nuaa.edu.cn 各学院网址:tp http://www.nuaa.edu.cn/xysz/list.htm |
常规师资副高级以上岗位 |
||
境外师资岗位 |
||
常规师资中级岗位、博士后、专职科研岗位 |
博管办:郭老师、黄老师 +86-25-84895949 postdoctor@nuaa.edu.cn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学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诚挚期待四海知己皆能归“航”共谱华章,四方梦想皆于我航如愿以偿!
原始标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诚聘四海英才
信息来源:http://rsc.nuaa.edu.cn/2025/0506/c381a37449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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