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采编记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09:46:12在线客服:

  2024年02月22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委宣传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用于区融媒体中心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摄像记者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视频拍摄及剪辑综合能力;

  6.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小型无人机操控员(多旋翼视距内驾驶员)执照及具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摄像新闻采编;

  2.视频编辑处理;

  3.媒体维护管理;

  4.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相关材料包括:

  (1)《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须附彩色数码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结果截图。

  3.资格审查:经初步核验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至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五、招聘方式

  通过笔试成绩排名、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即予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洛江区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633911。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

  2024年2月2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