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基层就业服务专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0:18:10在线客服:

  2023年12月26日讯: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结合玉林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各镇、社区、行政村配备基层就业服务专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职责

  (一)城镇就业服务专员:在镇(街道)、社区配备1名城镇就业服务专员,负责人社部门信息发布、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介绍、信息采集和查询、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人社政策宣传、协助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推荐等就业服务,以及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村级就业服务专员:在行政村配备1名村级就业服务专员。负责人社部门信息发布、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介绍、信息采集和查询、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人社政策宣传、协助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推荐等就业服务,以及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端正、遵纪守法;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等现代设备及信息系统,如能力适合岗位需求者可适当放宽招用条件;

  (四)城镇就业服务专员玉州区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他县市区要求年龄在4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村级就业服务专员北流市要求年龄在45岁及以下,其他各县市区要求年龄在50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如能力适合岗位需求者可适当放宽招用条件。村级就业服务专员从事不能同时兼职其他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

  (五)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规定,同时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城镇就业服务专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2)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3)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4)城镇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和《残疾人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5)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6)完全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2.村级就业服务专员。有劳动能力、能满足岗位履职需要、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不包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安置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规定,已经安置过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重复安置;

  5.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由各镇人民政府协调指导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条件进行招聘,各县市区均已发布过基层就业服务人员招聘公告,本次公告中的岗位为2023年12月25日汇总的空缺岗位,岗位有限,招完即止,有意向人员请及时联系报名。

  1.城镇就业服务专员:报名人员向当地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条件确定合适人选,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由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将报名材料报县级就业中心。县级就业中心对各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村级就业服务专员。报名人员向当地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可根据各村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配,按规定条件确定合适人选,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由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将报名材料报所在镇防贫巩固(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站核实其脱贫人口身份,镇防贫巩固(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站核实签字盖章后,由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汇总报镇人民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将审核后将拟安置对象的信息在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与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期暂定为1年,合同(协议)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协议)自然终止。

  四、薪酬待遇

  (一)城镇就业服务专员:薪酬待遇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村级就业服务专员: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为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险补贴。

  五、咨询电话

  北流市:

  1.基层就业服务专员------6399920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6339798

  容 县:

  1.基层就业服务专员------5117917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5137808

  陆川县:

  1.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7272681

  2.行政村就业服务专员----7338183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7272681

  博白县:

  1.基层就业服务专员------8223020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8220366

  兴业县:

  1.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3763861

  2.行政村就业服务专员----3911093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3763861

  玉州区:

  1.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2897866

  2.行政村就业服务专员----2080352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896308

  福绵区: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225508

  2.福绵镇------潘治国13768965723

  3.成均镇----------廖惠平2250010

  4.樟木镇----------甘艳婷2750266

  5.新桥镇----------刘 辉2115377

  6.沙田镇----------邹海军2180038

  7.石和镇----------林 萍2121091

  附件1.附件1玉林市城镇级基层就业服务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附件2玉林市村级基层就业服务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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