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编外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16:02:45在线客服:

  2023年11月27日讯:为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要求”)。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要求

  

  注: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栖霞融媒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rm01)、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中午12:00。

  3.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

  (3)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4)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

  (6)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

  (7)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含)以上等级证书的电子照片。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73王老师(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资格初审

  1.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

  2.根据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实时自查,因自查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

  3.线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招聘周期,延长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4.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选需要参加线下初选,以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进行评分,线下初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初选总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线下初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线下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未达到以上比例,按线下初选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遇线下初选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线下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证书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5.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7)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含)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五)考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形式分为笔试、综合考核两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两项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任意一项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4.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30%、综合考核成绩占比70%计算总成绩,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对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3.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025-85772829。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和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