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中市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1:21:53在线客服:

  2023年11月17日讯: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南江实际,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职位(岗位)详见《南江县2023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南江县2023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南江县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乡镇(街道)公务员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受过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岗位有特殊要求(需取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考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1月21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考调(选聘)的;

  5.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岗位)。

  三、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南江县党政中心715室。报名免费,考务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查询职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从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南江县2023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报考职位(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①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文旅新区所辖乡镇还需经文旅新区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③参工依据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④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报名时,考调(选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干权限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选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选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职位(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文秘类职位(岗位)的笔试范围为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其他职位(岗位)笔试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等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排名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南江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

  2.面试

  面试由考调(选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调(选聘)计划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同一职位(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本次考调(选聘)面试平均分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予以公布。

  (五)加分项目

  鼓励在编在岗人员立足一线、扎根基层,在乡镇工作期间,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加0.2分,考核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个人受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表彰的按相应层级减半加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表彰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根据《光雾山5A创建目标考核激励奖惩办法》(南绩效发〔2020〕22号),参与光雾山5A创建的乡镇工作人员中符合县内遴选的,在3年内参加遴选考试时笔试成绩加3分。

  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查看原始依据。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职位(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选聘)名额之比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考调(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调(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财务管理干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考调(选聘)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顶岗试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调(选聘)单位提出。

  (七)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考调(选聘)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由考调(选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相关手续

  考调(选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用人员,报南江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考调(选聘)工作纪律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不接受考调(选聘)结果的人员,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县级部门公开考调(选聘)。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考调职位(如:四级主任科员不得报考拟任一级科员的职位)。

  (五)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考调(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27-8226583(南江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

  0827-8227499(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档案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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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南江县2023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2.南江县2023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南江县2023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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