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宣城市绩溪县引进急需紧缺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08:01:21在线客服:

  2023年11月09日讯:为积极融入“加快建设英才荟萃的人才强市”目标,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党政干部队伍结构,为现代化美好绩溪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绩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数

  2023年绩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党政储备人才40名,各岗位和计划详见《2023年绩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党政储备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急需紧缺专业23名:大学本科第一批次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17名。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范围为:首批42所“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内“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校参照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结果认定。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绩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党政储备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绩溪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谈、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信息

  本次公开引进公告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县先锋网(http://www.jixixf.gov.cn)等相关网站发布,后续有关环节信息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njx.gov.cn)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x.rsj.xuancheng.gov.cn:8881/wr/a/a/wraa_examlist.html),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1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白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对海外留学生能提供教育部留学证明的,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委高层次人才实践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22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2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4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面谈

  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展面谈审核,通过现场面谈方式进行。根据面谈情况,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面谈方式。

  面谈具体方式由绩溪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数和岗位实际确定,届时另行通知。

  2、面谈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求职动机、学习情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生活日常、人生观念、价值取向、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及应聘人员获得学位、政治面貌、校内担任干部、获得奖励情况、具有的资格证等。

  3、面谈成绩计算

  面谈满分100分,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由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所取得、所持有的证件与招聘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法有效;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因报名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造成某一岗位仅1人通过复审环节的,则按1: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思维能力、分析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绩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需要,综合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派遣至县直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产业企业、重要民生领域等服务,由编制所在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拟聘用对象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报到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分配的,或经调整岗位后仍不到岗履职的,解除聘用合同,作为失信人员列入诚信档案库管理。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引进人才年度考核合格的,3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2.4万/年、1.2万/年、0.6万/年的薪酬补贴。引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年度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发放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享受五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三年。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家庭在我县无住房的,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四)购房补贴。在绩溪县购买刚性和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2200元/平方米、1100元/平方米、44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最高补助24万元,硕士研究生最高补助13万元,本科生最高补助6万元。

  (五)职业发展规划。引进人才作为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储备人才、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挂职锻炼等。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按公务员调任规定,择优调任党政机关工作;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到我县非公企业任职。

  (六)其他优惠政策等。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绩溪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62307(县委人才办)

  0563-8158075(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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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绩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党政储备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参考专业目录

  中共绩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绩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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