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市越城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7:13:44在线客服:

  2023年10月2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调配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考试的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境外、国外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期间,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A、B类岗位报名方式不同,请仔细阅读)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点至11月8日下午4点。

  1、A类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详见附件3)、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未正式毕业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

  (1)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2)专业填写要清楚完整。因教育部的专业设置与国(境)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审定。

  (3)国内毕业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2、B类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A、B类岗位,应聘人员均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邮箱或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要达到3:1的开考比例,岗位实际招聘数(核减后)大于等于3个的,按2:1确定开考比例,否则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A类岗位无需参加笔试。

  B类岗位在资格复审前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以现场审核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A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B类岗位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A、B类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公布各岗位面试成绩及总成绩。A类岗位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如遇主动放弃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四)年龄要求应与报考时的专业、学历、学位配套一致。

  (五)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317003。

  (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8307788。

  六、政策待遇

  具体人才政策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十个政策的通知》(越政办发〔2023〕1号)为准。

  附件: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职位表.xlsx

  附件2:绍兴市越城区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B类岗位职位表.xlsx

  附件3:绍兴市越城区2023年度第三批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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