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安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6:18:09在线客服:

  2023年09月27日讯: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政策和《广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邻水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23年9月30日前,在邻水县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疫情防控应急岗”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生或在校在读生(退出现役后续读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邻水县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士兵。

  (三)社区党组织书记。在邻水县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在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23年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10月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工作时间以内)。

  (三)报名地点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223室)。

  (四)报名资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交《2023年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基层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2023年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退出现役的依据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社区党组织书记。提交《2023年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期满证明、表现优秀证明。

  (五)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在2023年10月11日18:00前未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以上大纲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202.61.89.231/rules-422E9933E1DE2D6F-0A3B0EDDD76F632D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3年12月10日前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缴费。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已缴纳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的具体事项将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取得的学历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面谈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本次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6周年。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公布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826)3229782

  (二)咨询电话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3268937

  十二、本公告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3年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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