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2:12在线客服:

  2023年09月27日讯: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为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新区维稳、综治、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三)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

  2.考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照片);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时间不间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专用承诺书》(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二)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请考生将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电子版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zfbzhk@dpxq.gov.cn。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均需以“姓名+岗位编号+联系电话”命名,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件。

  2.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657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3.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未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合格的可纳入政法办公室候补人才库。1年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可从候补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八、用工模式

  (一)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3年10月10日(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