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5 17:28:25在线客服:

  2023年09月25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聘用人员会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会计学类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1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八)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者优先。

  (九)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

  (十)与本单位、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十一)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25日;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7:00(以邮件接收成功时间为准)。

  3.联系电话:0771—2869386。

  4.电子邮箱:gxtyjrkfzx@163.com。

  5.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word版和本人签字扫描件。

  (2)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

  (3)声明(与本单位、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列亲属关系)(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件。

  (4)1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①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②社保缴费证明(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5)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邮件发至中心邮箱,报名邮件统一以“姓名+专业名称”命名。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中心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中心公众号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应聘者及时查阅。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考核

  (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组织实施,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笔试程序。最终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和中心公示栏公布。

  复查拟聘人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书面声明、1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及其他相关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查。

  参加本次招聘人员可作为中心其他编外聘用岗位候选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聘用。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单位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果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个人考试考核结果依次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中心支委会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八、待遇

  工资待遇严格按照编外聘用管理规定执行,月工资3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及生育保险和公积金)。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和差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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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声明.docx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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