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双鸭山四方台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5:36:33在线客服:

  2023年09月1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双鸭山市常住户口;

  (四)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或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询)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夜间值班、应急处突等工作,具有驾驶车型B1或以上驾驶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七)女性录用占比不超过招聘总数四分之一;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判处有期徒刑、追究刑事责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公益性岗位或在职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身体有纹身、烟疤或严重残疾的。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四方台区政府工作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

  3、报名地点:四方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4、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四方台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本人个人征信记录、近期一寸证件照、退役军人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初审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区政府网站查询。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笔试成绩入围按1:3比例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5秒、31岁(含)以上用时≤4分35秒为100分,每超时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用时≤13.1秒、31岁(含)以上用时≤13.4秒为100分,每超时0.1秒扣1分;

  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女子组:

  8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0秒、31岁(含)以上用时≤4分30秒为100分,每超时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用时≤14.1秒,31岁(含)以上用时≤14.4秒为100分,每超时0.1秒扣1分;

  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因伤病、女子因生理期影响测试成绩的提出申请后经考评组研究同意可重新测试。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5:3:2比例权重合成,即体能测评成绩=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50%+10米×4往返跑成绩×30%+纵跳摸高成绩×2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体能测评结束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四方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笔试成绩入围按1:3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四方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七)考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权重加分。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1、经过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合格的人员,在四方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拟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后违反工作纪律、不符合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拟聘用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含试用期)1800元、缴纳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本岗位有递补考生的进行本岗位内递补;本岗位没有递补考生的,但有同等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报考条件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调剂递补;

  (五)招聘工作由四方台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四方台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本公告由四方台公安分局、四方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69-4347012;0469-4344111

  监督电话:0469-4340042;0469-4340588

  附件:

  1.《四方台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四方台区工作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