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4:55:29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31日讯: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主要职责是:开展粮食作物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藏等研究;开展粮食作物栽培技术研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考核等相关工作。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按照要求发送至lzsrsk@hbaas.com邮箱。报名联系人:李珍莲。联系电话:027-87389010.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海外留学人员、博士后、有科研工作经历者等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5岁,专业可放宽至所在学科门类。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及索引报告等。请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受理。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6.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仍保留该岗位。

  五、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本次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进行。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389010(湖北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80156(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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