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7:37:35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25日讯:因工作需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工作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编外人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hjjjwfj@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代码+姓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756-7799761,726281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文件与pdf文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驾驶执照;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

  (5)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只提交可编辑excel文件)。

  报名材料除特殊要求外均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并打包发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

  (5)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与报名材料要求不符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zhuhai.gov.cn/)、金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jinwan/zwgk/index.html)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2)现场审核。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审核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收取《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能参加面试,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中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道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政府网站、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7262290。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三)将已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纳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储备人才库,今后岗位出现空缺时,将在储备人才库中选聘。储备人才库实行动态调整、定期更新,储备周期2年。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在是否同意纳入储备人才库选项中填“是”或“否”。

  (四)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公告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附件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公开招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