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衢州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11:17:32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22日讯: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根据《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县委办〔2017〕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县委办〔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受各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委托,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8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户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6、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月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亦可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等均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的任职经历,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9、现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附件3)。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21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8月31日17:00。

  报名网站: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填报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9月1日12:00。。

  网上资格初审由各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考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公布核减岗位

  通过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9月6日9:00—9月9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报考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为05、06、15、26、27、28、32、34、39、40的岗位,下同)的,笔试科目为道路交通相关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技能测试

  部分招聘岗位将进行技能测试(详见附件1“备注”栏),技能测试后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其中: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报考龙游传媒集团活动策划和线务员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8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合格线另行通知。

  (五)确定军事技能测试、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进行统一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其中: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龙游县国防动员事务管理中心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军事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评对象。军事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1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2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岗位入围面试(军事技能测试、体能测评)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六)现场资格复审

  军事技能测试、体能测评、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驾驶员岗位、龙游传媒集团活动策划和线务员岗位的,在技能测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凭迁往学校前的户口簿或相关户口迁出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等能确认退役军人身份的证件。

  报考面向肢体四级残疾障碍者岗位的应提供第三代《残疾人证》。

  报考岗位代码17、29、35、46岗位的应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单位工作证明范本详见附件4。

  报考龙游县营商环境办公室窗口服务岗位的应提供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报考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村级代理会计岗位的应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考岗位代码14、36岗位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除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外,还需提供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军事技能测评、体能测评或面试(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军事技能测试、体能测评

  报考龙游县国防动员事务管理中心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的需进行军事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试项目为队列教学法,合格分为60分。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报考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1、执法辅助2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军事技能测试、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事技能测试、体能测评的,或军事技能测试、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军事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评由用工单位组织,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面试(技能测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60%。

  在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驾驶员岗位、龙游传媒集团活动策划和线务员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拟聘用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待遇按照《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及《龙游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用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在被聘用后6个月内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非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本次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设有“某某类”的,根据《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设有具体专业的结合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4682、0570-7012652。

  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的函.doc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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