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承德开放大学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1:31:13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15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校师资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9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承德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具体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学术诚信,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硕士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原则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特殊情况的可放宽到聘用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特岗教师)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承德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

  1.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8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2.地点:承德开放大学办公楼3楼318、321房间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桃李街乙26号)

  3.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见附件2)。

  (3)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XXX同学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3年XX月毕业,特此证明。加盖研究生院或本学院公章),同时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纸质版两张。

  (7)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8)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9)“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审核将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现场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报名表信息不能更改。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随时关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314-2273383,联系人:高老师、翟老师、孟老师。

  (二)组织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宜提前在承德开放大学官网及承德开放大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综合能力考察(问答)相结合的形式。

  2.面试内容: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70分,综合能力考察(问答)30分。

  3.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选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报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选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4.评委设置:按照选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每组人数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具体负责本组面试工作,其他考官6人。

  5.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取面试内容,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综合能力考察(问答)时间3分钟以内,评委现场打分。

  6.评分及成绩发布:面试分值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员。为确保选聘质量,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拟聘人员确定后,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同意后报承德开放大学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备注:面试工作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承德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cdtvu.net/)及承德开放大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选聘工作安排。

  (三)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原“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具有相应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承德开放大学组成专家组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聘用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承德开放大学对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情况,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http://www.cdtvu.net/)及承德开放大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附则

  本公告由承德开放大学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开放大学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请考生随时关注承德开放大学官网及承德开放大学微信公众号,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此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承德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承德开放大学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选聘报名表

  附件3: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承德开放大学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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