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宏州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5:49:14在线客服:

  2023年06月15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州委讲师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州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州委讲师团招聘中国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专业岗位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具有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任选一种进行。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罕路2号(州委宣传部干部科);

  报名电子邮箱:xcbgbk@163.com;联系人:黄薇颖;联系电话:0692-3990066。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26日。

  (三)报名要求:报名请自行下载填写《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州委讲师团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登记表、自荐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自荐材料、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或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特岗教师等)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

  3.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德宏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德宏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7.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初选

  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资格审核前,电子邮件报名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面试测评前还需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原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结构化)方式进行,考核测评领导小组临时从德宏州面试考官库中抽调7名考官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

  2.计算测评分值

  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每人的测评成绩,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3.回避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按照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将从面试测评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并按事业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其他事宜

  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德宏州生源优先(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共同研究确定。

  附件: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州委讲师团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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