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市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次招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0:01:13在线客服:

  2023年02月2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

  二、招用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用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用3名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2、此次招用所有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是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用基本条件

  1、限户籍为宜宾市(以户籍薄或以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所在户籍地为准);

  2、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男性净身高达165cm,女性身高不限。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淀。

  (三)优先入职条件:退役士兵、本科学历、法律专业。

  (四)下列人员不得招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拒服兵役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地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1办公室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报名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下午15:00

  2.面试地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小会议室

  3.面试对象: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

  (三)政审

  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招用

  用人单位对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招用手续,考生应服从岗位调配。

  四、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用岗位首次招用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五、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9110

  六、本公告由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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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