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楚雄州南华县人民医院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1:00:13在线客服:

  2022年06月01日讯:根据《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楚办通〔2021〕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缓解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压力,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南华县人民医院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南华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是否要求相应学位

毕业年份

专业

其他条件

备注

临床医疗

7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麻醉师

2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麻醉学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影像诊断

1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影像学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者;持有执业医师证者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学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考生将《南华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南华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Excel的格式,其余所需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所有材料汇总成一个压缩包后,传至指定邮箱nhxrmyyrsk@126.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方式命名,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未收到回复的请重新发送。发送报名资料成功后请申请添加QQ群537010485,招聘相关通知将在QQ群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通知一旦发布,即视为考生已知晓。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24:00止,只接受该时段报名,其余时段报名无效。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华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

  (2)《南华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本专业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2022年毕业生提交学校盖章的学籍证明)扫描件;

  (6)医师资格证扫描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8)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9)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10)本人近期彩色小一寸免冠照电子版(.JPG格式)。

  报名考生将所需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所有材料汇总成一个压缩包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文件。

  4.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

  5.资格初审:考生须按要求发送邮件供招聘单位审核,审核结果由县人民医院电话通知考生,报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南华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将不能参加考试。属2022年毕业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暂无法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但在资格复审时(预计7月中旬)须提交有关证件原件查验,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于考试前一天到南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组织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内容及有关要求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人员均可参加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卫生健康知识及政策法规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数量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结束,经纪律监督组复核后当场面向全体考生公布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出现本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具有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方向规培合格证、有规培合格证、本地生源顺序的优先确定人选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时间、方式以招聘医院通知为准。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所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拟聘人选公示后不再递补。

  4.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四、特殊优惠条件

  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能与用人单位签署8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将给予以下优惠待遇:

  (一)博士毕业生: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30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10万元;

  (三)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5万元;

  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增加补助3万元。聘用合同期内,因聘用人员原因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担

  违约责任。

  五、有关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所有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人员,按人事考试规定报纪委监察和司法部门予以查处。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生安全应考,现将有关防疫事项要求如下:

  1.考生应及时了解本地及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建议所有考生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尽量减少考前14天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建议尚在外地的考生于考前14天及时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须于考前14天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做好考前14天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区。

  3.考生须于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进行至少1次核酸检测,并准备好相应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隔离观察证明。“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

  4.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身份及考试所需情况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应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3天内本人彩色纸质版“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材料,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所需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7.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依法追究责任。

  8.考生及家长应高度重视备考、考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饮食安全,注意自我防护。

  若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招聘取消,招聘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报名人员须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错误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南华县人民医院:0878-6083525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

  监督举报电话: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0878-7226429

  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7221189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222069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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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南华县人民医院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2022年南华县人民医院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汇总表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3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