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09:45:56在线客服:

  2021年09月18日讯: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经费分配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批准,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人员性质

  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共17名,安排到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属于购买服务的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的退役军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能吃苦耐劳,适应下乡及值夜班工作需要。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9月22日至2003年9月22日期间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传染病、纹身、染发、其他严重疾病、身体缺陷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

  7.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所有人员前来报名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四)报名材料: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1份,见附表,可网上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转业(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需携带退伍证原件,以上证件均确保真实有效。(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报名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二路4号(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联系人:钟仕健,联系电话:8398779。

  五、招考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按报名人数确定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

  2.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xwzx/gggs/index.html)进行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政审人选,政审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四)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xwzx/gggs/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398779)。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福利待遇

  (一)自愿服从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调配到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试用期3个月,聘用后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的职工休假。

  (二)工资按每月3300元标准,食宿由相关的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补充解决。试用期间(3个月),按80%计发。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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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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