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人员自主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9 17:41:30在线客服:

  2021年08月19日讯: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港口、航运、航道、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等领域日常事务和相关技术支持保障服务等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船舶检验及审图专技岗位(电气)1名。

  2、船舶检验及审图专技岗位(船体)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任职要求

  1、船舶检验及审图专技岗位(电气)。负责上海辖区船舶法定检验中的图纸(电气部分)审查工作;负责上述船舶的建造检验及日常营运检验。45周岁以下;持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船舶电气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取得注册验船师B级以上证书优先。

  2、船舶检验及审图专技岗位(船体)。负责对上海辖区船舶法定检验中的图纸(船体部分)审查工作;负责上述船舶的建造检验及日常营运检验。45周岁以下;持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船体设计、修造、检验5年以上从业经历;取得注册验船师B级以上证书优先。

  三、招聘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简历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ghzx522@163.com(邮件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核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专业考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逐一面谈,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5、公示录用等相关要求。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要求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63236251

  电子邮箱:ghzx522@163.com

  监督电话:2311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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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航中心应聘人员简历表.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