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泸州市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8 15:19:19在线客服:

  2021年07月08日讯:因工作需要,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按该生学校官方发布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16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教师培训股(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05号)。联系电话:0830-8190144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3)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同底照2张。

  (4)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距现场报名当天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现场报名。其他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及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缺考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政审考核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面试时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尽力佩戴口罩。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距现场报名当天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参加面试。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面试。其他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由教体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人事招录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有关问题说明

  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8190144(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

  监督电话:0830-8181786(泸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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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泸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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