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15:31:01在线客服:

  2021年06月0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8名。结合学校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38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硕士研究生学历指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考察时须取得对应毕业证、学位证。

  (五)年龄条件: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出生年月在1985年7月1日以后。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xxvtc.edu.cn/)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1年6月15日8:00至6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1年6月16日8:00至6月19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扫码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8:00至7月3日14:30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6月19日8:00至17:00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教育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须于2021年6月21日8:00至11:30,15:00至18:00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还需出具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学籍表、毕业论文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试讲方式,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二是采取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其面试成绩为:试讲成绩100分×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100分×40%。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对于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超计划时,在岗位总额缺额情况下调剂名额使用。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信息查询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新乡职业技术学院0373—3720926,3721008;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720022。

  提交报名申请时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非报名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院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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