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桐乡市教育局下属桐乡技师学院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08:24:59在线客服:

  2021年03月11日讯: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0〕26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桐乡技师学院2021学年教师,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1届,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3月16日至200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4.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5.户籍不限。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4.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1年3月16日9:00-15:00

  地点:桐乡技师学院实训中心大楼211会议室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588号

  (二)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1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师范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三)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现场发放报考确认单。

  (四)考试

  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素养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为微型课和技能展示相结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体检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当天上交《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1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二)监督投拆电话

  电话:0573-8811080588033704

  点击下载>>>

  桐乡技师学院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年教师岗位计划表及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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