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0:53:04在线客服:

  2021年03月04日讯: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理化分析检验员(1-2名)

  岗位描述:正确使用、维护本岗位用于检测的设备(气相、液相色谱,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等);按SOP要求完成检测,及时正确真实地记录检验过程,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保证检测原始记录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证书、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聘用条件:仪器分析、分析化学、药物化学、药代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过理化检验岗位组织的关于操作要求、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踏实刻苦,有责任心。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微生物检验员(1-2名)

  岗位描述:负责产品相关微生物指标的检验;负责对检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聘用条件:微生物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实验操作技术。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认真,踏实刻苦,有责任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五、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一般2个月)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868393

  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1年3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