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0:25:14在线客服:

  2020年10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财政局2020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31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填报;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8日17: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2020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⑨《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已取得的提供)。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czjbgs@szgm.gov.cn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光明区财政局xx岗位”;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0113,联系人:陈小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29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一)笔试

  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考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二)光明区财政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2032。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具体事宜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关注各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本公告由光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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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10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

  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任职回避承诺书

  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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