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宾市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招聘普查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15:33:33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26日讯:根据来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独立开展工作。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

  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熟悉当地情况。

  可兼职,有充足的业余时间(如:中午、晚上、周末),可保证完成普查员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情形,以及不适合担任入户登记人员。

  二、工作时间

  9月—12月10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将《人口普查志愿者报名表》以纸质版直接送达或者将电子版发送至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形式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两员报名”+姓名。《人口普查志愿者报名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真实;报名截止至8月31日。

  (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对《人口普查志愿者报名表》进行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持身份证到当地乡镇(街道办)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复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

  3.普查结束后,根据工作量发放相应的普查补贴;

  4.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还可获得实习证明;

  5.志愿者工作地点采取居住地就近原则;

  6.志愿者保险由各县(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

  7.根据双方约定,签署志愿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

  五、普查员职责

  普查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普查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进行摸底、入户登记、复查等。

  (一)参加培训(2020年9月底前)

  认真参加业务集中培训,主动开展线上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长。通过培训学习,熟悉普查目的、内容、方式等,理解普查表的内容,包括各项指标的含义及填报要求,掌握普查现场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技能。

  (二)进行摸底(2020年10月11日-10月31日)

  普查登记前,普查员应按要求做好摸底工作,包括:明确普查小区边界;核实建筑物情况,绘制《普查小区图》;入户摸清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向自主填报户提供账号信息,并讲解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记录、安排普查登记的时间和顺序;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工作。

  (三)入户登记、比对复查(2020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普查登记期间,普查员应完成普查短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的填报。

  2.入户登记时,普查员应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态度友善,表述清楚,化解普查对象的疑虑。按照普查对象的标准和普查表填写说明的规定,使用电子采集设备认真填写普查表,内容全面,做到不漏、不错、不重。收集完信息后,请普查对象签字,数据保存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普查指导员报告。

  3.对登记完成且通过审核的普查表通过电子采集设备及时上报。

  4.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对采集完成的数据结合行政记录资料进行检查。

  5.做好自主填报户上报进度的核实跟进,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提醒工作;对超过指定登记时间未上报的户,及时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对自主填报户上报数据与摸底数据差异较大的户,及时做好核实工作。

  六、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件)

  点击下载>>>

  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方式.docx

  人口普查志愿者报名表.docx

  来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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