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7:55:25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招聘职位1个,共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或2020年毕业生优先。

  4、广州市户籍优先。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发至邮箱:betzhk@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如“应聘综合文秘岗位-张三-本科-文学类专业”。附件中所有文件均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开头。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签名确认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入党时间证明、计生证明、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如已考取相应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体检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具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直接进行面试。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荔湾区白鹅潭管委会综合科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理论、常识、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二)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荔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上。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录用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人员。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管理委员会综合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715156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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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